发布时间:2016-04-19鹏亮工贸(www.szplgm.com) |
为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省安办日前决定,2016年度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自2013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已超过煤矿等高危行业,位居第二,特别是2015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7起、死亡118人,较大事故5起、死亡20人,位居工矿商贸行业首位。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不断向盆周高海拔山区延伸,自然灾害和危险有害因素增多;高层建筑、市政工程越来越多,施工场地狭小,周边人员密集,起重吊装、深基坑作业、大型脚手架等安全风险越来越高,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
据悉,本次整治的重点范围包括全省在建的房屋及市政工程、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项目。整治分为四个阶段进行,5月1日前为工作部署阶段,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8月1日前为自查自改阶段,建筑项目业主、施工、监理、设计、检测检验等相关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对照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切实落实责任和消除安全隐患;8月1日至11月20日为督导检查阶段,要求各市(州)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交叉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检查,覆盖面不得不少于30%;11月20日至12月底为总结阶段,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省安办要求,以严防易发生防群死群伤和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塔机、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型脚手架、大型模板支撑系统,高瓦斯、超长隧道施工,大型桥梁工程,深基坑及地下空间作业等易发、多发坍塌事故的重点设备和作业环节的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问责。对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问责,要打到痛处,让事故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