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29鹏亮工贸(www.szplgm.com) |
近日,内江市华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原公司),因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被四川省安监执法总队处罚款21.5万元人民币。这是我省近年来因违反职业病防治规定开出的最大罚单。
4月,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在对华原公司安全安全管理进行暗查暗访时发现,华原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未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相关接触噪声岗位作业人员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安排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无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记录;未对本公司熔化拉丝等涉及职业危害的岗位提供职工岗前健康检查等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展开调查。经调查询问和取证,省安监执法总队依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华原公司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治理、警告,并处罚款2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省安监执法总队不断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执法力度,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严厉惩处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