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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X光片和CT时患者应索要防护用品
发布时间:2016-05-30鹏亮工贸(www.szplgm.com)

  为保障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市卫生监督局近日起开展了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抽查。市卫生监督局提醒市民,在医院做X光、CT等放射检查时,要注意穿好防护用品。

  市卫生监督局随机抽查了各区医疗机构26户,重点监督检查X线机房是否配备合格的铅橡胶帽子、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围裙(方形)或方巾以及陪检者防护服等防护用品;放射场所是否设置危害告知标识、是否设置醒目的标识提醒受检者使用防护用品等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防护用品配备不能满足需要、使用陈旧老化过期防护用品等问题,个别医疗机构在给患者进行放射检查时,配备的防护用品不齐全,比如需要用铅橡胶围裙,但却没有使用。而个别医疗机构防护用品老化,导致防护性能较差。市卫生监督局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据了解,人身体上对射线敏感的部位很多,比如甲状腺、乳腺、性腺等,在做放射线检查时,需要用防护设备将这些地方保护起来,防止射线照射。如果不对患者采取防护措施,患者某些敏感器官很可能会受到损伤。超过一定的放射量,皮肤局部可能会出现红斑,严重的发生溃疡、坏死。而儿童对射线更加敏感,对儿童的敏感器官进行屏蔽防护是非常必要的。不少患者不知道在做放射检查时,需要穿戴医疗机构提供的防护用品。个别医疗机构为了节省时间,也忽略了提醒患者穿戴。此次检查要求医院应当提醒并协助受检者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使受检者能够在安全的环境内接受放射检查,避免不必要的辐射影响。患者在进行X光和CT等检查时,也应主动向放射医生索要防护用品,保护自身健康。

  同时,市卫生监督局近期将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几个方向: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对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是否严格控制受照剂量,是否按规定不允许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和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非特殊需要下不允许对受孕后8到15周的孕妇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等,使受检者能够在安全的医疗环境内接受必要的放射检查。市民如果发现医疗机构违规,可拨打电话0412-666612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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