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0鹏亮工贸(www.szplgm.com) |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因此,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时,要注意自己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期“我要进城去打工”栏目继续邀请郑州市人社局农管中心副主任顾珂,为大家解答劳动者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相关问题。
应知应学的安全生产权利
农民工:俺都有啥安全生产的权利啊?顾珂:劳动者有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知情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合法拒绝权,紧急避险权,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提请劳动争议的权利,批评、检举和控告权等安全生产的权利。
具体来讲,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即用人单位应依法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标准的教育培训,使职工能掌握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职工可拒绝上岗作业。
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对于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的作业的职工,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并了解检查结果。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有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权利。
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伤害,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外,还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民事赔偿,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互相取代。
安全生产从细微做起
农民工:俺都有啥安全生产的义务啊?顾珂:职工应尽的义务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服从管理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具体来讲,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即职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御性装备,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有其特定的佩戴和使用规则、方法,只有正确佩戴和使用,方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用人单位在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后,职工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职工应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特殊性工种作业人员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农民工:要是俺没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会有啥处罚吗?
顾珂:对于劳动者而言,《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