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01鹏亮工贸(www.szplgm.com) |
当前, 由国家安监总局根据近年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6•27”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燃事故教训,又印发了 《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 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该《通知》更好地指导各地区和有关企业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将会起到很好的规范指导作用。为此,笔者建议通过该《通知》进一步规范加强可燃粉尘爆炸危险级别、防爆技术措施、安全行为控制、专项教育培训、专项安全整治等五项具体管理工作,不断严防可燃粉尘爆炸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按可燃粉尘爆炸危险级别管理。凡涉及金属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木制品/纸制品加工、纺织品加工、橡胶和塑料制品加工、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煤粉制备、其他等七类45种可燃粉尘目录(2015版)的企业,要从中位径、爆炸下限、最小点火能、最大爆炸压力、爆炸指数、粉尘云引燃、粉尘层引燃等7个技术方面,系统规范加强可燃粉尘爆炸危险级别的管理,具体管理详见(2015版)目录,规范纳入中介安全评介章节,实行可燃粉尘高危险和较高危险二个级别的综合爆炸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加以管控。
二按可燃粉尘防爆技术进行管理。凡涉及(2015版)目录的企业,首先从安全技术角度规范加强除尘系统、电气设备、生产设备、检查与维修等四个方面的技术防爆管理,另从安全管理角度规范加强积尘清扫、动火作业、点火源控制、保护措施等四个方面的安全防爆管理,具体管理详见(防爆技术指南)。这一防爆技术管理,必须从政府安全监管、中介安全评介、企业安全管理等角度,应规范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有效完善四个项防爆技术管理措施,确保可燃粉尘的安全生产。
三按可燃粉尘的安全行为控制管理。凡涉及可燃粉尘企业都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2014】第68号令),重点对作业场所规范达标(建筑距离)、通风除尘系统达标(设计、安装、使用、检测、清理)、五防措施落实到位(防爆、防雷、防静、防水、防潮)、按照安全防护作业(按规佩戴使用劳保用品)等四个方面的安全行为控制进行规范管理。这些规定都是政府、专家、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重点,适时督促检查企业是否严格加强“五规”行为管理,对应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对可燃粉尘安全行为的管理规范。
四按可燃粉尘进行专项培训教育管理。各级政府应每年组织一次涉及可燃粉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可燃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侧重于可燃粉尘的安全预防管理和防爆技术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同时加强可燃粉尘安全行为控制管理的培训教育,以及可燃粉尘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等,并将这些培训内容纳入企业三级教育,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可燃粉尘企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可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按可燃粉尘实施专项安全整治管理。各级政府要注重落实企业可燃粉尘作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合理布局建(构)筑物,消除可燃粉尘源,强化动火作业环节管理,严格控制点火源,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可燃粉尘企业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力度,每年组织一次全覆盖检查,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可燃粉尘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实行强制关停或转拼,对发现的不良记录要统一录入“黑名单”,实行“挂牌督办”管理,并向社会公告警示、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