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4鹏亮工贸(www.szplgm.com) |
天津爆炸事故已经造成50人死亡、17名消防员牺牲,举国上下为之痛心和祈祷。各类媒体也在第一时间,对整个事件进行抽丝剥茧式报道,涉事单位瑞海公司违法经营行为在公众的视野中逐渐清晰,从公众对其一系列疑问中,我们不难找出事故的一些诱因或答案。
瑞海公司为何超出了经营范围?从工商注册信息中我们发现,这家公司的业务范围只是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装卸搬运等普通货物仓储,只字没有危险品业务。但在这家公司的官网上,却显示的是从事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业务的大型中转、集散中心,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险货物监装场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其经营业务是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遇湿易燃物品等等危险品。从普通的货物仓储到危险品的中转、集散,两者的业务范围相差甚远,理论上也必须有严格的验收程序和硬件具备,但瑞海公司都将其省略。因此,让开汽车的人突然去开飞机,不出事才怪!
瑞海公司为何跳出了用地规划?事故发生后,公众普遍存在主要一个疑问,如此大型危险品仓储公司,竟然贴身居民楼!按照2001年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的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但是,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未能明确规定城乡规划部门的职责,很难保证从源头上对危险品的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同时,虽然对于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应由安监部门负责安全许可,但对于其周边区域的其他建设项目(如居住区)则不需要安全许可。如此一来,规划部门就难以从安全角度进行科学审查。因此,瑞海公司钻了规定上的空子,跳出了规划的圈子,违法经营如入无人之境。
瑞海公司为何规避了安全监管?这是致命的问题。事故发生后,公众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安全监管。据媒体报道,企业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由港航局颁发,但行政效力只限于港口。对于同时仓储危险品业务的瑞海公司来说,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经营许可证应同时由港航局和安监部门审查。但是,由于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瑞海公司的注册地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滨海新区的安监部门不能插手港航局辖下的安全监管,这块安全责任划给了港航局,从而从堂而皇之把安监部门挡在门外。港航局无论从监管技术、监管手段及人力物力等各个方面,都显得势单力薄和力不从心。如此,导致了瑞海公司长期游离于安全监管之外,不发生事故是侥幸,发生事故是在所难免。
安全生产不能有法外之地。但瑞海公司却是个经营超范围、规划纳不进、安监管不着的典型企业,用各种钻营给自己非法经营精心打造了一块法外“飞地”,终于导致了这起惊天动地的惨痛事故。虽然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的瑞海公司难辞其咎,但其中深层次的问题和教训更值得我们深思和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