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24鹏亮工贸(www.szplgm.com) |
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在整个安全生产监管之中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制度建设能更好地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设立基准和规范,为安全生产各项监管行为提供实施依据。而想要做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必须要能够切实完善安全生产的法律制度建设、责任划分机制建设和目标考核制度建设,以此铸造安全生产之“重器”。
1、法律制度建设
对于安全生产的法律制度建设,要能够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和各地区的实际,围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全标准这五个方面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的建设,丰富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内容的建设,扩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覆盖范围。
2014年新修改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确立了基本框架,为以后安全生产法制体系的发展完善奠定了良好基础。而国务院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省份颁发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各行业实行的行业标准等都丰富了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容。
2、责任划分机制建设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大于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划分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并要层层落实,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机制建设,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以及社会其他各方责任进行明确和细化,建立起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机制。
3、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对党委政府、安监部门和企业单位三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党委政府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职责履行情况,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各级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考核;做好安监部门安全监管的履职情况考核,重点做好部门行政审批、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以及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考核;加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考核,重点考核法人责任履行、机构设立、人员配备、资金投入、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的完善,能够督促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的良性发展。
坚守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以安全生产制度“重器”来规范发展,以制度“重器”来推动进步,共同保障安全生产的稳定态势和良好局面。